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
【资料图】
独立意见
作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我
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
司独立董事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本着勤
勉尽责的态度,客观公正的原则,我们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
相关事项,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
《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》
的独立意见
我们认为,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、法
规和公司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的规定,公司《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
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、使用、管理情况,不存在
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,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
的情形。报告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我们同意公司《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
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。
(以下无正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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